首先要了解50ETF期权的基本合约,期权跟股票是不一样的,区别在于期权是有行权期限的。上证50ETF期权供投资者当前买卖的合约有四个期限:当月、下个月、下季度月,隔季月份,合约到期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 1月份的合约,到期日为1月27日(周三)到期。
一、什么是期权行权行权。(行权价的由来)就是期权的权利方(买方)按照期权合约约定的时间(到期日)、价格(执行价)和方式来行驶权利。50ETF认购期权买方,可以按行权价买入上证50ETF基金。50ETF认沽期权买方,可以按行权价卖出上证50ETF基金。从而获得50ETF基金买卖差价利润。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行权是指期权合约权利方要求义务方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期权约定的义务,期权的义务方则必须在期权权利方行权时提供相应的义务。需要指出的是,上交所推出的个股期权是欧式期权,意味着在只能在规定日期,即期权到期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向期权义务方行权。
二、期权行权流程及相关时间
第一步:申报行权(E日)
相比于股票和期权交易时间,上交所为了使在最后时刻买入期权的投资者可以行权,将期权行权指令提交时间延长30分钟。投资者可以最晚在当天的15点30提交行权申报指令。在此期间,投资者如果想撤销之前提交的行权指令可以随时撤单,或重新申报。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重复累次提交行权委托。在行权日下午15点30分后,投资者将无法撤销行权指令。
第二步:行权指派(E日)
行权指派就是中国结算公司对所有期权权利方的有效行权申报,对义务方进行行权配对。为了保证公平性,交易所是按比例指派给期权义务方交付标的证券或资金。被指派的投资者必须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或资金,完成行权交收。卖方在当天晚上就能知道被指派的结果。
第三步:行权交收(E+1)
行权交收是指在行权交收日,中国结算公司将被指派义务方的标的证券和资金划付给期权的权利方,进行券交割!做好行权准备,基本上而言,就是买卖双方要做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准备。对于认购期权,买方得在行权日准备好钱,卖方根据被指派的结果在下一个交易日,交收日准备好券。认沽期权则刚好相反,买方要在行权日准备好券,卖方则根据被指派的结果在下一个交易日,交收日准备好钱。
最后:行权后的交易(E+2)
期权是E+1日交割,E+2日才能交易卖出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快可以在期权到期月份第四个星期五将行权得来的股票卖掉
三、特殊行权(节假日)
2020年6月行权交收日情况特殊,周三(6月24日)依旧为6月ETF期权合约的行权日,但是,由于周四、周五恰逢端午节放假,交收日为行权日后一周的周一(6月29日)。
所以实际交割日和最早卖出日,是在端午节之后,面临跨假期的风险。若投资者6月24日选择行权,需要在6月29日交割,行权所得证券或资金在交收日的次日,即6月30日可用。由于期间间隔端午假期,时间跨度较大,期间50ETF,或者300ETF标的价格,会出现较大的上涨,或者下跌的风险。 这就是此次6月份期权合约行权所面临的交割风险!
建议持有6月实值期权合约的投资者可以在合约到期前提前平仓,避免参与行权承担市场不确定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