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具有进入成本低、效率高、风险大、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等的特点。
一、期货的定义及含义
1、定义: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是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这种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等。
3、广义的期货概念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大多数期货交易所同时上市期货与期权品种。
4、期货交割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
二、期货的特点
1、以小搏大,期货是保证金制,即只需现行缴纳成交额的5%至10%,就可进行100%的交易。
2、双向交易,股票是单向交易,只能先买股票,才能卖出;而期货则是即可以先买进也可以先卖出,这就是双向交易。
3、时间制约,期货必须到期限就要交割,否则交易所就会强行平仓或以实物交割。
4、盈亏实际,期货投资的盈亏在市场交易中就是实际盈亏。
5、风险巨大,因为期货是实行保证金制、追加保证金制和到期强行平仓的限制,从而使得其具有更高报酬、高风险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讲,期货也许会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瞬间一贫如洗,所以作为投资者要慎重投资。
6、交易模式,期货施行T+0交易,当天就可平仓,交易次数不限。
三、交投资规则
1.资本雄厚、信誉好。
2.通讯联络工具迅捷、先进、服务质量好。
3.能主动向客户提供各种详尽的市场信息。
4.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利的交易机会,有一定的专家团队在线指导,有良好的商业形象和背景
四、期货市场的基本特征
(一) 合约标准化
期货市场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约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时间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 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货交易时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就可以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能够以少量资金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具有杠杆效应,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三) 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者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涨时,可以通过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四)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格对交易者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如果交易者严重亏损,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客户如果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公司会将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剩余头寸。
(五)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期货市场最大涨跌停板幅度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六)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