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中金所对结算会员的经纪账户和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分别结算。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中金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期货结算会员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低余额;逾期未补足的,该账户不得开新仓或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