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
最后交易日(除动力煤)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动力煤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第5个交易日。
大连商品交易所:
最后交易日(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生猪)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生猪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倒数4个交易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最后交易日(除燃料油)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5个日历日;燃料油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低硫燃料油: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号胶、国际铜:交割月份的1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备注:大商所参与滚动交割的品种(除纤维板外)及郑商所苹果、红枣在滚动交割期间,卖持仓客户主动提出交割时买持仓客户会有强制配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