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证券公司IB业务?
IB是英文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指期货介绍经纪商。
作为期货介绍经纪商的证券公司,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保证金,不得变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投资者仍然需要通过期货公司来进行期货的投资。
目前,我国能够从事IB业务的规定是《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通过券商的中间介绍业务,投资者将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期货交易并享受周到的服务,IB也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取得稳定收入,期货公司则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
二、期货投资者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哪些?
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法律风险。期货投资者如果选择了不具有合法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或者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期货价格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强行平仓,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会面临较大的价格风险。
3、操作风险。和股票交易一样,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投资者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造成损失。
4、现金流风险。现金流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当投资者无法筹措资金满足建立和维持期货持仓的保证金要求的风险。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满仓操作,就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5、连带风险。为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同一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三、如何借助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更好地保护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2006年5月18日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该中心网站上提供了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通过该系统期货投资者可以查询自身交易结算报告等信息,从而防止期货公司可能发生的欺诈行为。开户时投资者可以从各自期货公司获取自身访问查询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然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监控中心官方网站(www.cfmmc.com或www.cfmmc.cn),并点击“投资者查询”链接进入查询系统;系统提供“资料维护”、“基本信息”、“投资者交易结算报告”、“操作记录”、“保证金账号”、“公告牌”、“术语说明”,“操作指南”等页面,可点击这些页面的标题进入相应页面。投资者如果在第二天开盘前不提出疑义,则视作已在账单上签字。因此投资者必须主动关心自己的交易账单,如有疑问要及时向期货公司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如何有效管理资金以防止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价格的微幅变动都会引起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的变化。如果资金管理不善,可能会出现投资者账户中的资金不能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的情况,此时投资者持有的持仓就可能被强行平仓。有时即使大方向看对了,也可能因资金管理不善、在获取盈利之前被强行平仓而蒙受较大损失。
成熟市场经验表明,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切忌满仓操作,投入交易的资金一般不要过半,最好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以便为行情波动时可能追加保证金留有余地。
五、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体现在期货市场中的?
《民法通则》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等几项基本原则,作为指导一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1)平等原则,即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并且平等的负担义务和承担责任,没有例外可言。例如,期货投资者在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自愿原则,即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时,其意思表示是自由的、自愿的,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有权决定他所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期货市场中,期货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参与期货投资,签订经纪合同,与哪个期货公司订立合同,并就期货经纪合同的有关内容与期货公司充分协商。
(3)等价有偿原则,即民事活动所涉及的商品交换应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应该是等价的、有偿的,不能无偿占有别人的财产,取得不正当利益。在期货经纪合同中,期货公司最主要的义务是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为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结算、交割及相关服务,其主要权利是向投资者收取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而投资者的权利是委托期货公司按照其指令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其义务是承担交易后果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向期货公司支付手续费。
(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商品交换时,诚实守信。如,《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明确规定:“期货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专业的技能、勤勉尽责地执行客户的委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六、投机交易的风险管理有哪些基本要求?
所谓投机,是指投资者根据自己对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超势的预测,通过“在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而获利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在期货交易中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风险,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投机者在风险管理中应高度重视以下五点:
1、准确预测期货价格的变动,把握趋势;
2、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止损点并严格执行;
3、对获利目标的期望应适可而止,切忌贪得无厌;
4、尽可能选择近月期货交易,规避流动性风险;
5、由于投机机会的稍纵即逝以及市场行情的千变万化,资金管理非常重要。
投机交易对知识、经验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因此一般投资者应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