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的方式如下:
1、佣金: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的,每个人的佣金可能都不一样。目前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在0.03%(万三)至0.3%(千三)之间。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较低,二三四线城市的佣金较高。互联网平台的网上开户较低,最低可至0.02%(万二)。
2、印花税: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目前沪深两市收取不同的印花税,均为成交金额的0.1%(千分之一)。
3、过户费: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均需收取过户费。目前沪深两市收取相同的过户费,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过户费同意调整为按照成交金融0.002%。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深交所由现行的按交易额0.087‰收取下调为按交易额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
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同时,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币 计收(双向收取)”修改为“按成交金额0.02‰元人民币计收(双向收取)”,此收费标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