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是五元。
7000÷1000×0.13=0.91,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为5元,所以股票卖了7000元佣金0.13‰是五元。
【补充资料】
一、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
二、佣金是指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向证券公司交纳的费用。其收费标准在开户时,证券公司与投资者已经协商好,一般不会高于千分之三,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佣金的收费标准为:
(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起点为5元。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起点为5元。
三、股票的交易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2、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
3、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