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第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客户现场开立账户,也可以通过见证、网上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客户开立账户。
本规范所称见证开户,为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经营场所外面见客户、确认客户身份并见证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证券公司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开户。
证券公司开立客户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证券公司应当校验同一客户不同账户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确保账户实名对应且信息一致。
2、证券公司应在验证客户身份、与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审核客户资料合格后,方可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及对应的其他账户,并按规定同时为客户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