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强制平仓还会剩下一小部分本金。强制平仓这种强制行为是只有在投资者损失过大、交易保证金不足时才采用的操作。为避免损失过大,期货公司等机构就会强制实行平仓。
什么是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制度是与持仓限制制度和涨跌停板安制度等合作的风险管理制度。一旦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足未补,或者会员或客户的仓库持有量超过规定限额,或者会员或客户违反规定限额,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将会强制平仓处理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强行平仓的实行法则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以下五种情况下发生强制平仓:
(一)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二)持仓超过持仓限额标准,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管理平仓的;
(三)因违章受到中金所强制平仓处罚的;
(四)因中金所紧急措施必须强制平仓的;
(五)其他必须强制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处理方法
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强制平仓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只有自营账户违约,对于自营账户的持仓,按照合同总持仓量的大小顺序强烈拉平。强制平仓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的,转移该代理账户的投资者;
第二,是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首先使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额和平仓金额进行补充,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根据一定原则进行强势平存;
第三,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均违约时,强制平仓顺序为先开立自营账户,后开立经纪账户。经纪账户首次强制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的,向投资者转移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