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
开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五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一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夜盘交易合约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一次交易日夜盘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日盘不再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是:
1.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入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实际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交易系统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知道不能成交为止。
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连续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