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期货保证金设置方法沿用大商所已有品种的习惯做法,交易所会根据合约持仓量的增加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市场公布。此外,按照合约距离交割月份的远近、进入临近交割月以及交割月后的不同时间段等,最低保证金设置水平都有所区别。
1. 一般月份最低交易保证金设置为合约价值的5%
一般月份最低保证金应至少可以抵御一个停板所带来的风险,目前,大商所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均为其涨跌停板幅度的1.25倍,即对涨跌停板4%的品种,一般月份保证金水平设为5%。根据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保证金收取习惯,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是在交易所收取的基础上增加5%左右。如果交易所设置生猪期货一般合约月份保证金为5%,会员可能向客户追加收取至10%,足以抵御4%的每日价格波动。因此,我们将生猪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确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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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期货上市初期,为确保交易平稳、防范风险,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2. 临近交割期时,交易所根据不同时间段调整交割月合约保证金
生猪品种临近交割月的保证金梯度设计参照大商所已有品种的设置方法:生猪期货合约从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五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提高至10%,从交割月首个交易日起提高至20%,见图表。
对于同时满足交易所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中的较大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