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和交割是两个概念,交易是指对期货合约的买卖,交割则是指对期货标的资产的买卖。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交易期货合约的日期,最后交易日一过,期货就进入了交割时段,交割时段的最后一天就是最后交割日。
2、以沪铜期货为例,该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则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
3、在期货交易中,不同类型期货对于投资者参与交易和交割的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商品期货是不允许投资者进入交割日期的,而金融期货则允许,因为金融期货的交割远比商品期货要简单。
期货保证金简介:
1、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那么,他必须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证金。
2、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