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深圳会员单位疑涉非法经营
浏览量:0 发布日期:2017-04-08 12:58:34
近日,深圳卫视“正午30分”爆出深圳一家“金融”公司涉嫌非法经营,13名嫌疑人被刑拘。面对公安人员的现场盘问,该公司负责人称其为“上海黄金的会员单位,拥有合法正规的文件”,对此,业内资深从业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该公司从事的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TD(是指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业务,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对于上述情况,金交所市场部蔡女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还不清楚具体情况。”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从金交所投资者处获悉,部分金交所会员单位也存在上述类似情况,并提供喊单服务,记者就相关问题向金交所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会员管理有漏洞?
今年1月9日,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做出动员和部署。
据记者了解,目前绝大部分交易所均将原油、贵金属等交易品种下线,积极配合整改。此次“回头看”工作的背景是各地关于交易所的投诉日渐增多,其中,对会员单位管理的松散是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交易所会员存在的普遍问题是以高额提成招揽业务员,业务员以美女头像装扮、通过互联网开发客户,以推荐股票的形式与客户建立联系,随后诱导客户进行高频交易,赚取高额手续费。
在上述深圳卫视的报道中,当事记者不到五分钟便面试通过,当事公司给出了每月提成能达到数万的高薪诱惑,面试通过后,管理人员“传授“面试通过者各种话术,同时,利用相关手段和相关软件能够让员工同时申请和登录多个微信号,绝大多数微信号均以靓丽美女作为头像,利用相关软件还可以让员工随意定位位置,一般通过定位各地的繁华街道及场所添加优质潜在客户。
业内人士透露,上述做法在金交所的会员单位实际操作中也不鲜见,金交所也因此招致了一些投资人的投诉。记者通过金交所某会员单位官网及聊天室了解到,该会员单位的指导老师甚至公开喊出了具体的买卖价格信息。此外,按照金交所的管理要求,金交所的会员分为金融类会员、外资金融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自营类会员及特别会员,其中,金融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占绝大多数,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金融类会员可以代理客人业务、开发个人投资者,而综合类会员则没有此种权利。
一位金交所会员单位高层对记者表示,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综合类会员利用金融类会员通道开展个人业务,且该部分业务在金交所整体业务量中占据相当比例。具体操作方式为,综合类会员负责开发、招揽和维护个人客户,但这些客户只能在合作的金融类会员单位开户。
对于上述情况,上述金交所会员单位高层对记者表示,“金交所一直默许此种方式”。记者就此致电金交所,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以公司公布的细则为准”。不过,记者在金交所官方网站公布的制度与规则中并未查询到对上述行为的具体管理规定。
规范管理更有必要
不过,尽管在会员管理上与目前被严厉整顿的各大现货交易所存在诸多雷同之处,金交所在历次清理整顿中几无受到波及,这也让业内议论纷纷。
截至目前,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已经召开三次,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下简称《国发37号文》) 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国发38号文》)两份纲领性文件成为每次清理整顿的重要依据。
其中,《国发38号文》中的一条重要规定便是“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等。
据金交所官网介绍,金交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唯一的、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金交所是否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约束?
不过,《国发38号文》同时也要求“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由于金交所独立四大期货交易所之外,按照上述要求,金交所的合规性也值得商榷。”前述业内人士说,此外,由于联席会议对各地方交易所的集中整治,金交所贵金属业务的市场集中度势必进一步提高,在此情况下,金交所对于会员单位的规范管理显得更为必要。
免责声明: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