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不可以长期持有。原油期货是有交割时间的,而且还存在强行平仓制度。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及随后八个季月合约。原油期货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或者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0,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持仓数量超过持仓限额规定。
3、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相关上市品种持仓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数倍或者不符合交割要求。
4、由于违规受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强行平仓处理。
5、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中心的紧急措施应当实行强行平仓。
6、其他应予以强行平仓的情况。
原油期货的交割时间可以通过原油期货交易代码了解,也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合约信息了解。具体交割流程可以参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